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释义(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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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省农机办综合处.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释义(十一)[J].山东农机化,2008(11):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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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省农机办综合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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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农机办综合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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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三十六条农业机械在作业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驾驶操作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地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理机构: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同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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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机械 山东省 释义 化促 安全事故 行政主管部门 驾驶操作人员 人员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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