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主体范围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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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勇 高淑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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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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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7年新刑法第三十条对单位犯罪进行了客观描述,但并没有揭示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没有定义项和被定义项,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并不是单位犯罪的定义。如何界定单位犯罪主体范围?理论界存在多种不同的论述。笔者在对各种论述简要评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对国家机关、私营企业、村民委员会是否应属于单位犯罪主体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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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单位犯罪 主体 范围 |
文章编号: | 1008-7540(2007)01-011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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