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区监理服务实现“三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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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丽莉.丰南区监理服务实现“三转变”[J].中国农机监理,2007(5):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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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丽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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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农机安全监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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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台,使农机监理的执法主体地位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农机监理执法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坚强的后盾。但由于取消了上路执法权,使农机监理执法权限缩减,进而影响了农机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面对新形势,如何高效、有序地开展农机监理工作是摆在所有农机监理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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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机监理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法》 务实 南区 法律依据 执法权限 执法主体 监理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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