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民利益保护——以山西平朔矿区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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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康杰.矿区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民利益保护——以山西平朔矿区为例[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3,34(4):435-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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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康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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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财经大学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研究院;山西 太原 0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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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以山西平朔矿区为例,对矿区生态环境难题破解机制进行研究。平朔矿区在煤炭开发中实现了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民利益保护的统一,平朔矿区制定复垦规划对农民进行补偿,通过边开发边治理改善了生态环境,发展生态产业促进了农民就业增收,形成了“以煤补农”的平朔模式。平朔矿区通过土地使用制度、补偿协议、企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产学研合作制度等方面的创新,促进了政府、企业、农民、科研机构多中心合作治理机制的形成,这对于我国其他矿区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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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区生态环境难题 农民利益 平朔模式 多中心合作治理 “以煤补农” |
收稿时间: | 3/7/2013 12:00:00 AM |
修稿时间: | 2013/5/20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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