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发展与政府的生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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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亚.论经济发展与政府的生态责任[J].中国林业,2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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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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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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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政府的职能需要重新定位,除政治责任、道德责任、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生态责任应被视为重要责任。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人类善待生态就是保护人类自身。自然界作为人类的共同生存环境,任何局部的人为变化都有可能影响整体的变化,任何局部生态的失衡,都有可能引来整个生物圈的失衡。新的生态文明观要求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使道德关系不再局限于人与人之间,而是扩展到自然领域。道德不仅包含着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而且包含着人与自然之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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