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天津市畜牧局公告
摘    要:为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保证我市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及农业部《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天津市种畜禽管理的有关规定,市畜牧局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种畜禽场进行了全面的换证验收,现将验收合格换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予以公告。其合法权益受国家的法律保护。对无证经营或经营范围的种畜禽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监督电话:2833607828327429天津市畜牧局公告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