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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摘    要:(接上期)第三十五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具

关 键 词: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生产企业  行政主管部门  农产品批发市场  检测机构  安全检测  人民政府  承担赔偿责任  检测结果  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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