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农场农用地经营因应《物权法》执行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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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炳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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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农垦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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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经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物权法》第11章"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发包人和承包经营权人的法律责任以及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134条"国家所有的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的,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对国有农场的农用土地经营因应《物权法》执行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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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承包经营权 国有农场 物权法 农用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次会议 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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