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出台救灾农药储备办法 中央财政将给予国家救灾农药承储企业资金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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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显示,为建立国家救灾农药储备制度,保障粮食作物突发性重大病虫害防治应急用药需求,做好国家救灾农药储备工作,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国家救灾农药储备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国家救灾农药储备任务由企业自愿承担并自负盈亏,所需资金可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申请贷款解决,中央财政给予资金补助。中央财政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对国家救灾农药储备给予资金补助。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利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采购农药时,应优先采购国家救灾储备农药。给绿色农药企业更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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