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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权话电费
引用本文:徐福洲,王彤,张永力.依法维权话电费[J].农电管理,2004(4):10-12.
作者姓名:徐福洲  王彤  张永力
作者单位:河北省电力公司 河北石家庄050021 (徐福洲,王彤),河北省电力公司 河北石家庄050021(张永力)
摘    要:电费是供电人与用电人基于供用电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供电人有依合同收取电费的权利,用电人有缴纳电费的义务。供用电行为在交易习惯上一般均是“先使用,后收费”,因此当用电人由于种种原因欠缴电费时,供电企业就会面临损失电费的风险,这种风险对供电企业来说是100%的债权风险,特别是用电人破产后,如果供电人没有任何防范措施,那么供电人的债

关 键 词:维权工作  电费管理  信用等级  用电人  供电企业  担保制度  不安抗辩权  防范措施  代位权  诉讼制度  仲裁制度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违约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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