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权话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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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福洲,王彤,张永力.依法维权话电费[J].农电管理,2004(4):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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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福洲 王彤 张永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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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电力公司 河北石家庄050021
(徐福洲,王彤),河北省电力公司 河北石家庄050021(张永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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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电费是供电人与用电人基于供用电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供电人有依合同收取电费的权利,用电人有缴纳电费的义务。供用电行为在交易习惯上一般均是“先使用,后收费”,因此当用电人由于种种原因欠缴电费时,供电企业就会面临损失电费的风险,这种风险对供电企业来说是100%的债权风险,特别是用电人破产后,如果供电人没有任何防范措施,那么供电人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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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维权工作 电费管理 信用等级 用电人 供电企业 担保制度 不安抗辩权 防范措施 代位权 诉讼制度 仲裁制度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违约金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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