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多万元的触电诉讼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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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立峰 杜文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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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磁县供电公司 056500(赵立峰),河北省磁县供电公司 056500(杜文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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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1月13日,河北省磁县供电公司收到磁县人民法院转来的一起民事诉讼状。诉讼状中称:1997年3月14日凌晨1时,原告杨文校在其家中被电视机上所带电流击伤,其妻暴有香被电击而亡是由于原告的室外天线与高压线相撞所致,要求供电公司赔偿其医疗费、假肢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合计人民币12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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