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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愤,悄悄将工友贵重财物扔掉也构成盗窃罪
引用本文:廖春梅.为泄愤,悄悄将工友贵重财物扔掉也构成盗窃罪[J].新农村,2013(1):40-40.
作者姓名:廖春梅
摘    要:编辑同志: 我与刘某系住同一寝室的工友。三个月前,彼此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进而扭打后,刘某一直耿耿于怀,伺机报复。近日,刘某乘我洗澡将东西放在桌上之机,悄悄将我男友送给我的价值8000余元的戒指拿走,随即丢入了公司边上的湖水中。由于公司的监控录像记录下了相关过程,刘某在不得不承认之后,表示愿意赔偿。而我认为刘某已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对吗?

关 键 词:盗窃罪  财物  监控录像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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