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制度改革必须严防“只砍树不种树”现象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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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凡,卢正山.林权制度改革必须严防“只砍树不种树”现象的发生[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7,18(9):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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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凡 卢正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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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襄樊市林业局,44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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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目前,林权制度改革在湖北省轰轰烈烈地展开试点,通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还林、还权、还利于民等措施,必将极大地调动经营者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推动林业生产力的发展。但是,改革的目的不仅仅是要提高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其生态效益。改革要让森林资源越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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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林权制度改革 种树 现象 林业生产力 积极性 发展 经营者 还权 还林 规范 税费 放活 明晰产权 展开 湖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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