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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盗伐林木罪
引用本文:吴利华.论盗伐林木罪[J].森林公安,2006(5):31-32.
作者姓名:吴利华
作者单位: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摘    要:对于盗伐林木罪.目前理论上尚没有形成表达统一的概念。笔者认为作为概念.应当尽量简洁.并能够反映罪名的基本构成要素.根据有关法律解释.盗伐林木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受国家森林管理制度保护的、行为人不具有林权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关 键 词:森林管理制度  构成要素  森林  行为  盗伐林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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