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盗伐林木罪 |
| |
引用本文: | 吴利华.论盗伐林木罪[J].森林公安,2006(5):31-32. |
| |
作者姓名: | 吴利华 |
| |
作者单位: |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
| |
摘 要: | 对于盗伐林木罪.目前理论上尚没有形成表达统一的概念。笔者认为作为概念.应当尽量简洁.并能够反映罪名的基本构成要素.根据有关法律解释.盗伐林木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受国家森林管理制度保护的、行为人不具有林权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
关 键 词: | 森林管理制度 构成要素 森林 行为 盗伐林木罪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