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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对策
摘    要:正一、目前我国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法律依据、国家政策、技术规范《动物防疫法》第21条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第25条第4款禁止屠宰、经营、运输、加工、贮藏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畜牧法》第39条第4款要求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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