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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未及时续租车位,物业也不得随意另租
引用本文:颜沐.业主未及时续租车位,物业也不得随意另租[J].新农村,2015(3):37.
作者姓名:颜沐
摘    要:<正>编辑同志:我是一小区的业主。因在外地工作,小区房屋一直由父母常住,而我只在双休日等节假日才回家。为停车方便,一年前,我从物业公司租得一个停车位。近日发现,该停车位已被他人占用。原来,因我在租期届满后忘记与物业公司办理续租手续,物业公司便认为我不再租用,在没有征求我意见的情况下,即将该停车位以同样的出租条件租给了他人。

关 键 词:附随义务  租赁物  租赁合同  交易习惯  履行合同义务  租赁期限  租赁价格  补偿措施  沐并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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