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水产企业存货计价与所得税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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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隋文辉,吴光,王洪忠.浅谈水产企业存货计价与所得税负[J].渔业经济研究,1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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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隋文辉 吴光 王洪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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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渔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渔区经济欣欣向荣,水产品市场购销两旺。据统计,全省活鱼越冬温室面积近6万平方米,商品鱼越冬池面积达6.6万亩;人均年消费量达10公斤。渔业已成为满足城乡人民食品需要的重要产业。为使渔业更好地满足城乡人民物质生活的需要,水产批发和零售企业是必不可少的。但是,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必然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由于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系不健全,一般企业存货约占企业资产总额的25~50%左右,有的企业这个比例则更高。水产批发和零售企业发生存货核算量较大,不同的核算方法,对水产企业的所得税负影响较大。因此,有必要探付存货计价对企业所得税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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