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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邓州市:“4+2”工作法
摘    要:“4+2”工作法是邓州市在村级民主管理实践中创造的农村工作方法,所有村级大事都必须按照“四会”、“两公布”的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4”是指“四会”:支部委员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2”是指“两公布”:

关 键 词:邓州市  河南  民主管理  农村工作  委员会  村级  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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