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教育的改革尝试与模式创新 |
| |
作者姓名: | 李喜蕊 |
| |
作者单位: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郑州450015 |
| |
基金项目: | 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09SJGLX235); 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2009KGHAG0167) |
| |
摘 要: | 高等教育改革背景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如何创新成为法学界及教育界不得不深入思考的问题。当前法学教育模式下,法科学生创新力适用性差、实务能力严重不足,法学教育同质化,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严重脱离。近年来,以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为代表的法学教育界对法学教育模式进行了创新改革尝试,彰显出对职业教育的终极追求;同时理论上,各界对法学教育尤其是法学本科教育模式的思考也逐渐形成了统一认识,即法学本科教育属于素质教育(包含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基本职业技能教育)。二者并不矛盾,而是法学教育不同阶段培养目标的区别,我们的法学教育机构必须首先明确自己在整个法学教育链条中的位置,以准确界定自己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
关 键 词: | 教育改革 法学教育 改革尝试 模式创新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