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产品生产企业条件审查工作程序》的通知 鲁牧饲字[2005]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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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畜牧局(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一步促进审批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增强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学性,规范我省饲料生产企业审查登记证的核(换)发工作,我办制定了《山东省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产品生产企业条件审查工作程序》(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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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饲料生产企业 精料补充料 浓缩饲料 配合饲料 工作程序 山东省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审查 产品 |
收稿时间: | 2005-07-22 |
修稿时间: | 2005-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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