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二单位获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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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濛.河北省二单位获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资格证书[J].河北渔业,2007(7):6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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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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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磁县农牧局,05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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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和《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资格管理办法》,经全国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技术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我省的河北省海洋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站获得了乙级资质证书,沧州市渔业环境监测站获得了丙级资质证书。这是我省首次获得此项资质。获得渔业污染事故鉴定资质,意味着在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中其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这将对我省加大渔业污染事故的查处力度起到很大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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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故调查处理 渔业污染 事故鉴定 河北省 资格证书 水域污染事故 审定委员会 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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