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维美德8950Hi型拖拉机在127团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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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豫新.芬兰维美德8950Hi型拖拉机在127团的使用[J].新疆农机化,2006(1):51-5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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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豫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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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127团农机科,新疆,奎屯,833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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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七师127团2003年10月利用芬兰政府贷款项目购进5台121.3kW芬兰维美德8950Hi型拖拉机,随车配置威诺垂直翻转5铧犁。下面就机车及犁的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作一介绍。1机车的管理在购车前,本着双方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团场(农机科)与农机户签订三个责任书,即:个人订购农业机械设备承诺书;个人订购芬兰政府贷款农业机械设备申请书和还贷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团场采取私车公管,农机户自主经营,费用自理。农机户在还贷期内应积极开拓农机作业市场,必须保证在本团完成相当于每年还款的农机作业量,团场在农机作业市场及技术服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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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拖拉机 芬兰 i型 美德 贷款项目 使用情况 犁 |
文章编号: | 1007-7782(2006)00-0051-02 |
收稿时间: | 2005-12-02 |
修稿时间: | 2005-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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