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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水土保持局维“三权”提高监管能力
引用本文:马力刚.安远县水土保持局维“三权”提高监管能力[J].中国水土保持,2011(8):67-67.
作者姓名:马力刚
作者单位:湖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摘    要:抓好水保“三权”,是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发生和蔓延的有效手段,水保“三权”是水土保持法赋予水土保持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的关键。经过两年来的监督管理能力县建设,安远县水保局维“三权”成效明显。

关 键 词:水土保持法  管理能力  安远县  监督执法工作  监管  人为水土流失  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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