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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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康玲玲,董飞飞,刘小强,王云璋. 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J]. 中国水土保持, 2010, 0(7): 1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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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康玲玲 董飞飞 刘小强 王云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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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河南,郑州,450003;水利部,黄河泥沙重点实验室,河南,郑州,450003 2.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河南,郑州,45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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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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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准确与否,不仅关系到项目建设单位的防治责任和义务,而且会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水保设施验收等产生直接影响。在简述合理界定防治责任范围的目的与意义、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内涵及其组成,以及界定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围绕如何准确界定防治责任范围的问题,着重就严格核实项目建设区面积和合理界定直接影响区范围两个方面提出了参考意见,供相关人员参考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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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土保持 责任范围 界定 开发建设项目 |
Definition for Responsibility Range of Soil and Water Los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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