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畜牧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饲料生产企业申报审批办法》的通知黑牧综字[20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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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畜牧局,各市、县畜牧(水产)局,各有关饲料生产企业:随着饲料业和畜牧业的快速发展,饲料业已经进入了提质升级阶段,为了统一饲料企业设立条件,规范审查程序,加强监督管理,明晰法律责任,提升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健康发展,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73号令《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黑龙江省饲料生产企业申报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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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饲料生产企业 黑龙江 畜牧局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审批 申报 大兴安岭地区 饲料产品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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