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私接信号犯国法
作者姓名:王晓义
作者单位:   
摘    要:37岁的金某系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王辇庄乡农民.前不久,他在村里开了一个个体电器修理部.一天上午,金某为使自己修理电视机调试电视信号方便,竞在其电器修理部外的电线上接铁钉,穿透电视主干电缆,致使干线放大器烧坏,400米主干线电缆报废,并造成王辇庄乡一街、二街等4个村电视信号中断长达20多个小时,直接经济损失近6000元.金某出于私利,私接广播电视信号,造成设施毁损,电视信号中断的后果,已构成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