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单位为桑植林业审判庭请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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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仕达.债权单位为桑植林业审判庭请功[J].湖南林业,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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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仕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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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桑植县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为县木材公司清收公款、公物,苦战四个月,共收回木材欠款45万元、收回公物折价5万余元。共计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桑植县清收木材欠款领导小组和县木材公司为表彰林业审判庭的突出成绩和功劳,向桑植县人民法院及桑植县林业局提出请求报告:给参加“清欠”工作的林业审判人员吴明彦同志记功晋级。桑植县木材公司历年来,被拖欠木材款及其他公款共计84万余元,大部分为难收的老帐,涉及的债务人为湖北省的公安县、石首市及省内的10多个县(市)的一些赖帐单位和本系统内部的一些“厉害人”。多年清收成效甚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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