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我国将施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司法解释 民事案一次开庭当庭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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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光军.12月1日,我国将施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司法解释 民事案一次开庭当庭判[J].蜜蜂杂志,20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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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光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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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 2 0 0 3年 9月 1 8日公布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司法解释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一般应当一次开庭审结 ,并当庭宣判 ,该司法解释将于 1 2月 1日起施行。依照规定 ,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 ,将不再像过去那样每个案件都发传票 ,而当原告起诉后 ,法院可采取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 ,随时传唤当事人和证人。在民事诉讼中 ,如果原告本人不能书写起诉状 ,委托他人代写诉状又确有困难的 ,可以将自己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相关证据等以口头表述的方式起诉。该司法解释规定 ,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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