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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钱财被判刑
作者姓名:陈宏
作者单位: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摘    要:建平县青峰山乡水利站职工程涛 ,家住建平县叶柏寿镇 ,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于1999年5月25日被刑事拘留 ,6月4日被依法逮捕。1999年3月中旬的一天晚上 ,程涛伙同钱文龙在叶柏寿镇“大三元”饭店附近租张宝林脚蹬三轮车 ,当行至县医院西一胡同时 ,二人故意将车弄翻 ,按事先约定 ,钱文龙佯装摔伤 ,程涛打传呼给其女朋友杨连杰 ,四人以索要医疗费为名敲诈车主张宝林现金680元 ,此款被四人平分 ,之后又于1999年4月26日晚、5月7日晚、5月15日晚以同样的手段先后敲诈勒索总计1600元 ,被四人平分。犯罪嫌疑人程涛先后4次设圈套敲诈出租车主 ,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敲诈钱财被判刑$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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