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采伐剩余物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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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义忠.火烧采伐剩余物的探讨[J].森林防火,1992(3):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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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义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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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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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探索火烧采伐剩余物的有关问题,笔者于1992年1月至3月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到松岭、十八站、图强、阿木尔、西林吉、呼中等林业局的火烧采伐剩余物的现场,对火烧采伐剩余物的目的、意义;火烧采伐剩余物的技术指标;火烧采伐剩余物的定额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探讨如下:一、火烧采伐剩余物的目的意义大兴安岭地区每年主伐林面积为94万亩;抚育伐面积为90万亩,合计约184万多亩的林地留下大量的采伐、抚育剩余物。据调查每亩约15堆,每堆平均100公斤,每亩约1500公斤。全区每年可以积累采伐剩余物276万吨之多,为森林防火留下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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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采伐剩余物 火烧 林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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