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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制种企业销售种子可免增值税
作者姓名:张牡霞
摘    要:<正>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从12月1日起,制种企业在两种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可免征增值税。根据公告,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关 键 词:增值税  有关问题  生产销售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销售  种子繁育  经营模式  制种  深加工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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