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种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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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方.关于林种的界定[J].中国林业,2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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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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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林学院经济林研究所 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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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在防护林和退耕还林的检查验收时,发生验收方和造林方在有关林种的界定发生争执。广西有的地方在水源头及村的四周营造的八角林,造林方认定是水源涵养林(防护林),而验收方则坚持是经济林,因为八角是著名的调料树种,因而是经济林。我想这是对林种界定理解的片面性。我国《森林法》第四条将森林分为五大林种:①防护林,是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②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③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④薪材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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