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要加强对动物诊疗人员和场所的管理
引用本文:陈振邦,李文民,孙清立,陈永军,陈海彬,张强.要加强对动物诊疗人员和场所的管理[J].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04,25(3):42-42.
作者姓名:陈振邦  李文民  孙清立  陈永军  陈海彬  张强
作者单位:浚县畜牧局,河南,浚县,456250
摘    要:随着各类动物养殖场(户)规模的不断扩大,社会养殖数量的不断增加,养殖场(户)对动物疫病的防治越来越重视,对动物诊疗人员的需求数量在不断增多,对动物诊疗技术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应对市场需求,从事动物诊疗的人员急剧上升,各类动物门诊纷纷挂牌营业,结果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不具备相应兽医专业知识、不熟悉法律知识的人员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二)不具备消毒、无害化处理等设施条件的动物门诊开业。(三)不具备开展相关化验项目的动物门诊挂着开展“抗体监测、化验”的宣传牌,以欺骗养殖户。(四)不讲职业道德、违法诊疗(包治)国家规定…

关 键 词:浚县  动物诊疗人员  动物诊疗场所  管理  《动物防疫法》  依法检查  兽医处方  动物诊疗记录  经营许可证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