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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心得(8)——如何处理退社成员与合作社之间财产关系
作者姓名:孙春城
摘    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退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应得到有效保护,其返还的财产包括:①出资额,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出资是不能转让的,因此,在成员资格终止时,其出资额应该退还。

关 键 词:专业合作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民 财产 有效保护 合法权益 转让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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