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释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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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农业部畜牧兽医局药品药械管理处.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释疑[J]. 中国兽药杂志, 2003, 37(4):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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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农业部畜牧兽医局药品药械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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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农业部畜牧兽医局药品药械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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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2号令)发布实施后,近期各地向我局反映了诸多执行过程遇到的具体问题,其中既有对22号令和233号、242号公告的理解问题,也有上述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欠缺的问题。为保证22号令的贯彻实施,保证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编制、审核工作的有序进行,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请各地参照执行。1 生物制品“包装”项目如何表述 22号令和242号公告规定的“包装”项目系指包装规格,包括生物制品在内的注射剂,其“包装”项目应为每盒的支(瓶)数。2 药理、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停药期问题 鉴于维生素、微量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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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生物制品 “包装“项目 药理 不良反应 有效期 中药外文名称 |
文章编号: | 1002-1280(2003)04-0006-02 |
修稿时间: | 2003-03-05 |
Explainations about the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on the labels and directions of veterinary dru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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