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十五”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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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华文礼 陈双艳 华朝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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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遂昌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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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遂昌县1999年森林资源一类调查成果,利用“国家模拟计算法”软件测算年采伐量为36.82万m^3。为林业可持续发展,确认编制“十五”年采伐限额36.00万m^3,其中:主伐为25.00万m^3,低产林改造1.6万m^3,抚育间伐9.4万m^3;商品材采伐限额33.30万m^3,自用材0.90万m^3,生活烧材1.80万m^3,毛竹200.00万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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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编制 森林资源 森林采伐限额 可采伐量 遂昌县 |
文章编号: | 1001-7380(2001)04-0055-02 |
修稿时间: | 2000-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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