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困之驴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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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金艳.脱困之驴的启示[J].山东饲料,2010(1):3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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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金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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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高唐县畜牧水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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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是一个农民,我于2008年10月与本村9位农民联合依法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门从事农产品的收购销售业务,并与村民签订了粮食种植收购销售合同,同时又为村民提供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服务。请问,我们收购销售农民的粮食、化肥、农药、种子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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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化肥农药 专业合作社 销售业务 农民 农业生产资料 粮食种植 销售合同 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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