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对28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对1部规章予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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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无.农业农村部对28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对1部规章予以废止[J].四川农业与农机,2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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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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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处(新闻宣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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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农业农村部决定对28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1部规章予以废止。此外,将有关条款中的"农业部"修改为"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部门"修改为"农业农村部门",并对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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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放管服 农业部门 农村法治建设 《行政处罚法》 决策部署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新修订 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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