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环保优先、生态立区”“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进一步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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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环保优先、生态立区”“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进一步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的意见[J].新疆林业,2010(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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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自治区林业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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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最近,自治区党委提出在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进程中,必须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林业是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的主体,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进一步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在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首要作用。一、深刻认识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促进"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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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林业生态建设 生态保护 资源开发 生态环境 自治区 党委 环保 环境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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