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下令清理在用"大吨小标"载货类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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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钟计旺.国家下令清理在用"大吨小标"载货类汽车[J].农机质量与监督,2004(3):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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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钟计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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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出关于清理在用“大吨小标”载货类汽车产品的通知。为贯彻国务院召开的“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配合有关部门整顿纠正在用“大吨小标”车辆产品,恢复有关设计参数,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对各有关企业生产销售的载货类车辆产品进行清理。清理的范围及要求清理范围为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中的N类车辆及相关底盘及O类车辆中的半挂车产品。各载货类汽车生产企业要对本企业于1999年1月1日后出厂销售的载货类汽车产品(包括原国家机械局《目录》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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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吨小标” 载货汽车 道路交通事故 机动车辆 半挂车 变更登记 交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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