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邵阳县对国家工作人员入股采砂开矿采取措施
作者姓名:张新元  刘林军
作者单位:衡阳市水利局
摘    要:针对近年来不少国家工作人员人股采砂、开矿,以致人为水土流失严重、整治收效甚微且时而死灰复燃的问题,2009年9月18日,湖南省邵阳县委、县政府明文规定三条处理措施。一是严禁国家工作人员人股采砂、开矿,已经参与的必须向县廉政办报告,并在2009年12月31日前退出。违者,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先免职,是一般工作人员的,一律先调离,

关 键 词:工作人员  邵阳县  开矿  采砂  人为水土流失  领导干部  湖南省  县政府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