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并于2003年1月1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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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标准适用于集约化、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不适用于畜禽散养户。根据养殖规模,分阶段逐步控制,鼓励种养结合和生态养殖,逐步实现全国养殖业的合理布局。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的特点,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包括生化指标、卫生学指标和感观指标等。为推动畜禽养殖业污染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促进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的发展,减少水资源浪费,本标准规定了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标准按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味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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