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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供沪畜禽产品加工企业推荐备案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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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第一条为加强我省供沪畜禽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推荐备案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河南省畜牧局关于我省与销区联手建立优质生猪基地定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特制定《河南省供沪畜禽产品加工企业推荐备案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第二条

关 键 词:加工企业  畜禽产品  备案制度  河南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安全监管工作  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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