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9年 11月 6日 ,一起历时一年多的“无过错事故”赔偿案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1998年 8月 15日 ,在某建筑工地拉运建材的胡某 ,驾驶拖拉机为工地拉运石子 ,在即将进入工地的水泥路上 ,一颗直径约 3cm的石子被右后轮右侧挤压弹飞 ,“嗖”的一声响 ,正好打在骑车人余某右眉骨处。骑车人被这飞来的横祸惊呆了 ,人车均倒地 ,摔伤了手、臂、腿等多处 ,眉间顷刻鲜血迸流。过往行人见状 ,七手八脚帮助机手胡某将伤者送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 4 12 5.2元 ,护理费 4 87元 ,伤者误工费等 12 4 5元 ,合计 5857.2元。右眼视力下降至0 .5,医院鉴定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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