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解决农机站管理员遗留问题的几点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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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郴州市委督查室,郴州市农机局.汝城县解决农机站管理员遗留问题的几点做法[J].湖南农机,2005(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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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郴州市委督查室 郴州市农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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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郴州市委督查室 [2]郴州市农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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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乡镇农机站农机员待遇问题,国家早有政策规定,但各地落实存在较大差异。郴州、汝城县为解决农机员待遇遗留问题作出了有效尝试。郴州市委、市政府两办于2005年6月15日以郴办字2005]63号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参照汝城的做法,“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好基层农机管理员的有关待遇问题”。本刊现将郴州市委督查室、市农机局的调查报告《汝城县解决农机站管理员遗留问题的几点做法》刊发,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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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乡镇农机站 遗留问题 管理员 郴州市 政策规定 有效措施 调查报告 市政府 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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