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刊四步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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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肇泉.订刊四步曲[J].农技服务,2004(11):6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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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肇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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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6年2月,我和村委会签订了20亩荒地的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20年。合同签订后.我按照合同要求种植适合当地生长的意杨。到2003年时.有100多棵意杨已成材,我便与红星家具厂签订了出售意杨合同。今年8月.我组织人员进行采伐,村委会得知前往阻止.认为没有林业部门发放的采伐许可证.我无权砍伐意杨。我不理解,意杨由我自己种植.我在承包期内,有权自由砍伐出售,村委会不得干涉我的砍伐行为。请问:我的观点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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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承包 荒山林地 采伐许可证 《森林法》 意杨 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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