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活立木转让是否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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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良敏.本案活立木转让是否合法[J].中等林业教育,2009(1):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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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良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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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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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2007年10月16日,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某村六组(以下简称甲方)与李某、魏某二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山林出售协议,甲方将本组所有的集体山林里离地1米高处直径15厘米以上的松柏树以9.5万元的价格全部卖给乙方,出售时间为两年,2009年10月16日到期时甲方收回山林,乙方没有砍完的树一律归甲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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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活立木 转让 甲方 达州市 四川省 山林 乙方 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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