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机制。稳妥有序、由点及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成员身份,量化经营性资产,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权利。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我县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针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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