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岂能容许要回祖祖宗山山
引用本文:邱继俊.岂能容许要回祖祖宗山山[J].云南林业,1992(5).
作者姓名:邱继俊
摘    要:今年3月下旬,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文山县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至此,一场围绕要回“祖宗山”的山界纠纷案得到依法解决。文山县德厚乡上上基冲与马塘乡下土基冲两相邻村间有一片500余亩的荒坡林地,解放以来均未划过界,双方各自按历史习惯管理使用。从未发生过争议。1981年,上土基冲村提出要以雍正年间一块碑文的记载,管辖这500余亩荒坡林地,由此引出了两村的纠纷。为此。县人民政府在召集双方调解不成后,于1983年6月作出了《关于下土基冲生产队与上土基冲生产队山界纠纷的决定》,明确了具体界线。但在填发山林权证时,上土基冲隐瞒了政府解决的情况,仍以碑文的记载为界,导致林业“三定”工作组误填发了2份《山林权证》和150份《社员自留山林地使用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