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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也有权享受工伤待遇
引用本文:屈丽.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也有权享受工伤待遇[J].农村实用技术,2008(7):58.
作者姓名:屈丽
摘    要:<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工伤待遇  劳动者  《工伤保险条例》  营业执照  一次性  伤亡人员  劳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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